5、被保险人陈某★,家住武城县李家户镇卫庄村★,2024年1月29日被保人在家中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6月赔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
8、被保险人张某,家住武城县四女寺镇小馆村,2024年6月25日被保险人不慎摔伤,在德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34622★.71元,社保报销21368.96元,住院20天,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9月赔付医疗保险金7795.22元★,住院津贴2000元,合计赔付9795.22元★。
C、参保人员身故无法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原因证明者。
2★、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用药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报销范围的剩余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还可进行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复印件和新农合结算单)
4★、被保险人孙某,家住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东关村, 2024年4月8日被保险人发生车祸导致身故,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6月赔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
报销地址: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武城县北方街民政局东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7★、被保险人傅某★,家住武城县郝王庄镇后玄帝庙村, 2024年8月14日被保险人不慎摔伤,导致股骨骨折,在德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38161★.54元★,社保报销22798.24元★,住院10天,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9月赔付医疗保险金9994★.49元,住院日津贴1000元,伤残保险金1000元,合计赔付11994★.49元。
3、被保险人许某★,家住武城县武城镇孙家庙村,2024年4月25日被保险人发生车祸导致身故★,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5月赔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
2★、已享受其它途径报销的,剩余部分意外保险仍可报销;已全额报销的,不再重复报销。
6、被保险人苏某,家住武城县鲁权屯镇罗厂村,2023年10月被保险人发生车祸,在德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92698★.54元,住院16天★,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2月赔偿其医疗费20000元,住院津贴1600元。而其2024年7月16日再次发生车祸,中国人寿武城支公司于2024年10月赔偿其医疗费7481.22元★,住院津贴2500元,伤残保险金1000元★。两次理赔合计赔付32581★.22元★。